從起初,天主給了我們十條誡命,就是天主十誡,這十誡大家都耳熟能詳。前面三條誡命講述的是有關人跟天主之間的信仰關係,後面七條誡命是人與人之間的生活規範。因為天主是有秩序的天主,不是混亂的天主。所以在天主十誠有秩序的引導下,我們最先去愛的對象是天主,所有其他的一切都是因為愛天主所產生出來的自然流露。
今天的福音,耶穌又將天主十誡總結出「愛天主於萬有之上並愛人如己」這兩句話。耶穌選擇這兩句話,並將它們結合在一起,教導我們愛天主和愛人不可分割,而且互為表裡。耶穌說這兩句話是召喚我們,要我們學習衪自己的生活態度,過一個與衪不斷相遇的基督徒生活。也就是在我們的生活中,視耶穌之所視,言耶稣之所言,行耶穌之所行,愛耶穌之所愛。為我個人而言,聖女小德蘭正是回應這種聖召的榜樣。
聖女小德蘭說:「我的聖召就是愛。」為她,「聖召」不僅僅是某個具體的角色或頭銜,而是推動每一句話、每一個行動、每一個意念的力量。這意味著,在實際生活中,我們的行動因著愛而擁有了它的意義和價值。即使是最小的舉動——譬如一個微笑、在困難的時刻,展現出一點點耐心,或為某個人默默的祈禱——這些簡單的行為,當它們充滿了愛的時候,便變得美麗而且有意義。因此,每一天,我們都被邀請去活出這份愛的聖召,因為即使最平凡的事物也會因著愛而具有神聖的意義。
另外,我們也要認識到愛的本身其實不是所謂的誡命,而是天主賞賜的禮物。愛天主於萬有之上並愛人如己是一種以愛還愛的舉動。這份愛天主、愛人的行動,是天主讓我們能夠認識和體驗出愛的禮物的實現。就像種子一樣,愛可以在我們內心裏發芽,並在我們的一生中成長發展。
正因著這份愛的禮物,我們要像天主愛我們這麼不堪的人,能夠轉身去愛那些我們不願意或覺得不值得去愛的人。就像每一位父母一樣,他們並不只是在孩子「值得」的時候才去愛他們;他們總是愛孩子,這一點我們是無法否定的。然而,或許他們有可能,因著自己的軟弱,或者不健康,不懂得如何表達他們的愛,不知道如何去愛,甚至愛的不得其所。在「愛」的聖召下,我們是否能夠對他們展現出一份寬恕的愛呢?
親愛的弟兄姊妹們,十一月是煉靈月,在這普世教會共同紀念亡者的煉靈月當中,是我們為已亡的親友和所有煉靈祈禱的時刻。讓我們用實際的祈禱、克苦、奉獻和行仁愛的工作中,表達對天主的信靠和依賴,承認天主是終極的愛與救贖之源。
為我們已經去逝的親友,中國有句古話:「樹欲靜而風不止,子欲養而親不待。」因此,在過往的生命過程中,無論我們跟他們有過什麼樣的困難或過節,讓我們都能慷慨的為他們、也為我們自己,祈求天主的憐憫,因為我們相信天主的愛始終不變,祂渴望每一個靈魂最終都能與祂團聚。
最後,煉靈月同時也提醒我們認識到生命的短暫與靈魂的永恆價值,在天主的慈悲中,願我們善用自己有限的生命。成就我們的聖召。讓我們努力的用天主的眼光看待他人,並在每一次的相遇中反映出天主的愛。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