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服務團的精神

 

興教建國

  1. 「興教建國」是本團基本精神,也是本團精神中最獨特的一項。「興教建國」建基於國家民族意識;身為中華民族一份子,團員不論身居何處,有責任向自己的同胞傳播福音,並建設國家。
  2. 「興教建國」出自耶穌會士鄭爵銘神父(1914─1964)思想體系的兩大支柱:「天主與國家」(Dios y Patria)。
  3. 「興教建國」的具體行動是「振興教會」和「改造社會」(或「建設國家」)。
  4. 本團第三屆總團大會(1989.7.14-16)建立共識:
    一、肯定「興教建國」乃本團不變的理想;
    二、確立「向中華民族傳播福音」為本團不可推卸的責任。
 


改造社會

以耶穌基督的福音精神,改造(聖化)團員們所處的社會。「改造社會」就是實踐了「興教建國」的使命。

 

服務犧牲

  1. 耶穌基督的福音精神,主要是「服務」與「犧牲」;以「服務犧牲」的方式去改造社會、興教建國。
  2. 「服務」是本團的特殊神恩,也是本團的特色和存在的意義。團員選擇服務工作或服務對象時、團體擬訂大型服務工作和事業時,都應選擇或擬訂對「興教建國」有更大、更多、更深遠、更長久之影響力的工作或事業。
 

簡樸惜福

本團按照主耶穌基督神貧的精神,要求團員度簡樸惜福的生活。

 

無欲則剛;富貴不能淫,貧賤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。

 

「愈」或「更」(MAGIS)的精神出自聖依納爵。團員的理想和行動都需「更」─更高、更遠、更深、更大、更好、更長久。

 

出類拔萃

  1. 按照聖依納爵特別強調的「愈」或「更」(MAGIS)的精神,要求團員「出類拔萃」;這「出類拔萃」是堅持把一切事情做到「更」。
  2. 在一切平凡的行動中,注入愛天主、愛人的精神;因著與天主接近,受恩寵的感召,在每一件事上被提升與天主結合,這就是「出類拔萃」。
  3. 「出類拔萃」追求的是自我期許。要求自我超越,發揮潛能,而非以超越他人為目的。
  4. 慷慨答覆天主的召叫,盡心盡力回應,就逐漸成為「出類拔萃」。
  5. 不斷地去認識天主給我的獨特禮物,更徹底地活出自己豐富的生命,便是「出類拔萃」。
 

同舟共濟

  1. 團員之間以同舟共濟之精神,生活彼此照顧,困難共同解決,事業互相支援。
  2. 團員之間休戚與共、守望相助,實現感情、思想、精神、行動的交流與共融。
 

相伴成聖

  1. 團員們深受梵二大公會議「平信徒成聖的普世召叫」之感召,矢志跟隨、效法主耶穌基督,努力成聖。
  2. 在團員「同舟共濟」的精神下,「相伴」走成聖的道路不是團體的要求,而是自然而然的結果。實在說,「相伴成聖」也是一種「同舟共濟」,而且是最高境界的「同舟共濟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