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37 生于印尼 萬隆
1946 九歲父親送我入小学一年级
1958 畢業于印尼華僑公立高级商校,此六年期间,
深受鄭公教悔,無形中加入了篤進團(服務團前身)
1959 回台唸師大,遲至十一月份報到,先旁聽一年
1964 畢業于師大
1966 服務二年期满
1967 來美就讀USF,只念一年停止。家父過世開始工作
1972 与 Art Latham 成婚
1973 申請母親及妹妹來美同住
1976 中美建交門户開放,带母親回大陸鄉下梅縣松口,探望年幼时送到 大陸的弟弟及其家人
1981 弟弟一家七口来美,同我们住六年後,搬出自立買房。 這期間申请两个弟弟及另外一个妹妹一家四口,前後共16人。
我如此一個弱女子,無德無能,不用律師,怎能做这些事?这一切 都賴天主運作。
2008 申請外甥女來美唸硕士;另外一位外甥女進辅大唸中文,谢谢思伶当 时的帮忙,一年半后,認識美籍青年在台訂婚,感谢饒志成神父代為 主持,嘉玲僑榮,美基晋德 及辅大神長参与
2010 由職場退休。胰臟病變昏迷40天,在復活節主日睜開双眼,二週後 回家。從不能下床,借重氧氣呼吸,重新学习吃固体食物,且学走路 上樓梯(家門口有七階梯)。
2014 Art 過世。
2021 出售住了42 年的房子,目前居住密西根湖畔公寓(一房一廳)
從印尼到台湾以為能照鄭公之鼓勵,大展鸿图辦個有服務團理想教育制度,小中大學一贯培养國家社會各方面的人才,结果一籌莫展,只能做些芝麻小事。看到身邊近人都需要救援,怎能做那看不到的大事呢? 這一路上天主派很多贵人天使相助,此生唯有感恩讚美,依靠我主我唯一萬能的天主。 借用刘家正神父“在爱中成長”譯書中: 我是被爱中的任性者。